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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党史学习教育]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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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和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安排部署,根据《中共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现就我校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组织学校党政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分管领域、分管单位,向师生宣传、向师生问策、向师生求教,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切实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既要立足当前,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妥善解决工作和民生问题的体制机制,增强师生员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安排

(一)扎实开展调查研究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密切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把调查研究具体化,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找出来。班子成员要在4月底前分类别分单位(部门)分别召开座谈会。相关安排如下:

1.分类别座谈会。拟举行5个类别座谈会,包括高学历高职称人员代表座谈会、辅导员代表座谈会、技师学院教职工代表座谈会、统战对象代表座谈会、退役军人座谈会2个类别座谈会

2.分单位(部门)座谈会。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管的单位和部门分别主持召开教职工代表座谈会。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主持召开座谈会,要提前2天通知到参会人员,便于参会人员主动思考,把真实的问题、难题、想法、建议等反映出来。通过座谈会的方式,广泛调动和激发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解决愁难急盼的具体问题,使师生员工凝聚思想共识、增强工作合力。

完成时限:4月30日

(二)深入进行谈心谈话

在各类座谈会召开以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对所分管的单位(部门)干部逐一进行谈心谈话,把座谈会反映出来的问题、难题、想法、建议与分管的单位(部门)干部交流沟通,共同研究解决办法,不回避矛盾和问题,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同时,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还应当分别对分管单位(部门)通过多种形式与群众进行谈心谈话,了解群众所需,把握群众所忧,关心群众所盼,增进对群众的思想感情,真心实意地为基层群众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真正把服务工作转化为了工作成果。

完成时限:4月30日

(三)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台账

党的建设办公室牵头,分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配合,把所有座谈会、谈心谈话等反映出来的问题、难题、想法、建议一一梳理,建立问题台账。在此基础上,从“我能为师生做什么”角度出发,筛选后形成学校“我为群众办实事”建议台账,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完成时限:5月14日

(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月

从5月15日-6月14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校“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月。

在学校层面,根据学校“我为群众办实事”台账,切实解决民生问题,推出一批提升师生幸福感的实招硬招,实施一批能直接为师生带来福利的措施项目,统筹推动实施。适时通过新闻媒体、校园网、公示栏等各类宣传载体公开实事清单,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建议,接受师生监督。

在二级单位层面,要充分调动干部党员、教职工党员、青年党员、学生党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党员先锋示范岗”创建活动,实行流动挂牌制度,推动党员“亮身份、树形象、显作用”,立足做好本职工作,展示新时代共产党员的良好风貌。

完成时限:6月15日

、工作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奔着问题去,通过调查研究真正把情况摸清楚、把症结分析透、把实招拿出来。调研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能够现场解决的马上解决,需要相关部门共同解决的加强统筹协调,一段时间无法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

(二)抓好活动落实。各级干部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实践活动的步骤和内容抓好落实,既要各司其职,也要沟通交流,协调推进,尤其是在重大问题上要发挥好部门联动和齐抓共管的作用,齐心协力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好、落实好,真正抓出成效

(三)强化成果运用。调研成果要在一定范围内交流,接受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普通党员监督评价,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调研情况,要采取一定方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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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党的建设办公室